德克萨斯州税收制度是美国州级税收体系中低税负特征最突出的制度之一,相关规则由德克萨斯州公共会计总署制定,2026年执行的政策依据该机构2024年11月发布的《税收法典修订案》调整生效。
根据德克萨斯州公共会计总署2026年3月发布的《企业纳税官方指南》,德克萨斯州无州级个人所得税、无州级企业所得税,核心征收税种包括特许经营税、销售与使用税、地方财产税三类。2025-2026年特许经营税税率分为两档,批发、零售类企业适用0.375%税率,其他行业适用0.75%税率,年总收入低于240万美元的企业可免征该税种,相关数据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州级基准销售与使用税税率为6.25%,地方政府可最高加征2%附加税,综合税率最高不超过8.25%,仅对终端消费环节征收,生产资料采购、转售商品可申请抵扣。财产税为地方政府征收税种,无州级财产税,2025-2026年全州商业财产平均有效税率为1.6%,具体征收标准由企业注册地郡政府制定。
德克萨斯州报税流程可分为以下4个步骤:

根据德克萨斯州公共会计总署2026年2月发布的《特许经营税免征范围公告》,除年营收低于240万美元的企业外,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非营利组织可免征特许经营税,不存在强制征收要求。逾期申报的处罚规则为:特许经营税逾期按应缴税额的10%加征一次性罚款,每月额外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80天的企业将被列入州级经营异常名录,限制其州内投标、银行开户等资质。跨州经营的企业仅需对在德克萨斯州境内产生的营收部分计征特许经营税,企业需留存跨州营收分配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存期限不得少于4年,符合美国IRS2024年更新的税务凭证留存要求。
| 所属州 | 州级个人所得税税率 | 企业类税负基准税率 | 综合销售税上限 |
|---|---|---|---|
| 加利福尼亚州 | 1%-13.3%超额累进 | 企业所得税8.84% | 10.25% |
| 纽约州 | 4%-10.9%超额累进 | 企业所得税7.25% | 8.875% |
| 德克萨斯州 | 无州级个人所得税 | 特许经营税0.375%-0.75% | 8.25% |
截至2026年4月,德克萨斯州尚未发布新一轮税收调整公告,后续政策变动以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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