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3月21日发布的《2026/27课税年度雇主报税指引》,所有在香港有雇佣活动、或向在港提供服务的人士支付薪酬的主体,无论为香港注册公司、外地公司在港常设机构,均需履行雇主薪俸税申报义务,法定申报期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雇主需在此期限内提交对应年度的IR56系列报税表。若雇员年度内有入职、离职、离港等特殊情况,需对应提交IR56E、IR56F、IR56G等专项表格,申报期限与常规IR56B表格保持一致。
香港薪俸税申报期针对个人纳税人的要求,同样依据上述2026年雇主及个人报税指引执行,香港税务局会在每年4月第一个工作日向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批量发出IR60B个人报税表,一般纳税人需在报税表发出日起1个月内完成提交。选择通过香港税务局官方电子申报平台「税务易」提交申报的个人,可自动享受14天的申报期限延长,该政策为香港税务局2022年起实施的长期便民措施,2026年仍延续执行。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51条规定,存在三类特殊情形的纳税人可适用调整后的申报期:一是计划离港超过30天的雇员,需在离港前1个月完成当年度已取得收入的薪俸税申报,雇主需同步提交IR56G表格;二是同时经营独资业务的自雇人士,可将薪俸税申报期与利得税申报期同步,最长可延长至每年6月30日(无业务运营的自雇人士除外);三是申请残障人士免税额、居所贷款利息扣除等特殊扣除项的纳税人,可在常规申报期截止前向税务局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可延长30天。
雇主端信息归集:每年3月下旬,香港税务局会向所有已登记的营业主体发出雇主报税表,雇主需归集上一个课税年度(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所有雇员的全部应课税收入明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实物福利、股权奖励等,同时核对强积金供款记录、已扣除的税款预缴金额等信息,确保申报数据与实际支付记录完全一致。
雇主提交报税表: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12日发布的《电子报税强制实施范围调整公告》,雇员人数超过50人的雇主必须通过「税务易」平台提交电子报税表,雇员人数不足50人的可选择电子提交或纸质邮寄提交,所有申报需在每年4月30日的香港薪俸税申报期截止前完成,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可收到税务局发出的申报确认回执。
个人端信息核对:个人纳税人收到报税表后,需核对雇主已向税务局报送的收入信息,同时归集个人其他应课税收入,包括兼职收入、服务报酬、选择合并计税的物业租金收入等,再梳理符合扣除要求的各类免税额证明材料,包括强积金供款凭证、合资格年金保费收据、慈善捐款收据、子女在读证明、供养亲属的居住证明等。
个人提交申报:纳税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申报,线上提交需通过「税务易」平台完成身份验证后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扣除项证明文件;线下提交需填写纸质报税表后连同证明文件邮寄至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选择线上提交的纳税人可自动享受14天申报延期,所有申报需在对应期限内完成。
常规申报需提交IR56B表格,覆盖所有上一课税年度内在职满12个月的雇员;年度内有新入职雇员的需额外提交IR56E表格,标注雇员入职时间、预计年度薪酬等信息;年度内有雇员离职的需提交IR56F表格,标注雇员离职时间、离职前全部薪酬信息;有雇员计划离港超过30天的需提交IR56G表格,标注离港时间、离港前全部薪酬信息。所有表格需同时附对应雇员的强积金供款记录、薪酬支付银行流水凭证备查。
基础材料为填写完整的IR60B个人报税表;若申请基本免税额之外的专项扣除,需对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强积金自愿供款扣除的需提交供款凭证,申请居所贷款利息扣除的需提交银行还款流水,申请子女免税额的需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的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居住证明,申请慈善捐款扣除的需提交注册慈善机构出具的正式捐款收据。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公开的政务服务承诺,雇主通过电子渠道提交的申报,3个工作日内可收到官方确认回执,纸质提交的申报10个工作日内收到确认回执;个人通过「税务易」提交的申报2个工作日内收到确认,纸质提交的申报10个工作日内收到确认。税务局评税周期为2-6个月,收入构成简单、扣除项无争议的工薪阶层申报一般2个月内完成评税,收入构成复杂、涉及多项专项扣除的申报最长6个月完成评税,评税完成后税务局会向纳税人发出纸质或电子评税通知书。
2025-2026课税年度香港薪俸税采用累进税率与标准税率二选一的征收规则,纳税人可选择适用更低的计税方式,相关数据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5年10月发布的《2025/26至2029/30课税年度税率调整公告》,具体标准如下,最终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应课税入息实额(港币) | 对应税率 | 累计应缴税款(港币) |
|---|---|---|
| 首50,000 | 2% | 1,000 |
| 次50,000 | 6% | 4,000 |
| 次50,000 | 10% | 9,000 |
| 次50,000 | 14% | 16,000 |
| 超过200,000的部分 | 17% | 16,000 + 超出部分×17% |
标准税率为15%,适用于全部应课税入息净额(扣除所有免税额及扣除项后的金额)的计税,若按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缴税款高于按标准税率计算的金额,纳税人可选择适用标准税率缴纳薪俸税。2025-2026课税年度基本免税额为132,000港币,每名子女免税额为120,000港币,每名60岁以上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为50,000港币,合资格年金保费扣除上限为60,000港币/年。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2条规定,未在香港薪俸税申报期内完成申报的主体,将面临分级处罚:一是逾期未超过3个月的,罚款金额为应缴税款的5%,同时需按年利率8%缴纳逾期产生的利息;二是逾期超过3个月的,罚款金额提升至应缴税款的10%,同步加收逾期利息;三是故意隐瞒收入、虚假申报或逾期超过12个月的,最高可处以50,000港币的行政罚款,外加应缴税款3倍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
若纳税人因合理理由导致逾期申报,可在收到罚款通知后的14天内向香港税务局提交豁免罚款申请,合理理由包括突发重大疾病、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邮政系统延误等,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税务局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豁免全部或部分罚款。
有部分跨境从业者认为仅香港永久居民需要在香港薪俸税申报期内完成申报,该认知不符合法规要求:根据香港《税务条例》规定,只要收入来源于香港、或在香港境内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无论纳税人是否为香港永久居民、是否持有香港身份证,均需履行薪俸税申报义务,仅在一个课税年度内在港停留时间不超过60天的非本地居民,可申请豁免薪俸税缴纳义务,但仍需在收到报税表时完成零申报。
另一常见误区为雇主已提交IR56系列表格后个人无需再申报:雇主提交的报税表仅为雇主端的代扣代缴信息申报,个人仍需自行核对收入、扣除项等信息,在申报期内提交个人报税表,仅年收入低于基本免税额且收到税务局豁免申报通知的个人,可无需提交个人申报。
还有部分纳税人认为零收入无需申报:无论个人当年度是否取得应课税收入,只要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就必须在申报期内提交零申报,否则将被视为逾期申报,面临对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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