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所得税(香港官方称为利得税)分级标准采用两级制征收规则,截至2026年4月,相关规定依据香港税务局2023年生效的修订条例执行,适用于所有产生香港本地应评税利润的法团主体。
根据香港税务局(ird.gov.hk)2024年11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利得税税率公告》,2025-2026课税年度香港公司所得税分级税率如下,后续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适用主体类型 | 应评税利润区间(港币) | 对应税率 | 政策依据 |
|---|---|---|---|
| 符合资格的香港法团(有限公司) | 不超过200万 | 8.25% | 香港税务局2024年《利得税两级制执行指引》 |
| 符合资格的香港法团(有限公司) | 超过200万的部分 | 16.5% | 香港税务局2024年《利得税两级制执行指引》 |
| 非法团商业主体(个人独资、合伙) | 不超过200万 | 7.5% | 香港税务局2024年《利得税税率公告》 |
| 非法团商业主体(个人独资、合伙) | 超过200万的部分 | 15% | 香港税务局2024年《利得税税率公告》 |
法团需为未存在多个关联实体的独立主体,或为集团指定的唯一适用两级制税率的实体,方可享受首200万利润的低税率优惠。 关联实体的判定标准为: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超过50%的表决权、股权,或双方共同受第三方控制超过50%的表决权或股权。该判定规则来自香港税务局2024年3月更新的《关联实体判定操作指引》。
需特别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香港公司均可适用分级税率,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不得享受两级制优惠:

实践中,仅产生离岸利润并申请全额离岸豁免的企业,无需适用分级税率计算税款,对应的应评税利润可全额免缴利得税。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10月发布的《税收优惠叠加适用规则》,两级制分级税率可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等政策叠加适用,但不可与离岸免税、特定行业零税率等免税类优惠叠加。
香港公司所得税申报需严格遵循香港税务局的流程要求,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更新的《税务违规处罚细则》,首次逾期申报罚款1200港币,二次及以上逾期罚款最高可达10000港币,恶意拖欠税款的主体可能被提起公诉。 香港公司课税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新注册公司首次报税可在成立后18个月内完成,之后需每年完成一次申报。
实践中不少企业对香港公司所得税分级标准存在认知偏差,常见误区包括: 第一,误认为所有香港公司均可享受分级税率优惠。实际上同一集团下仅可指定一家关联实体享受首200万利润的低税率,其余实体需统一适用16.5%的标准税率。 第二,误认为离岸豁免利润可纳入分级税率计算基数。离岸豁免的利润本身不属于应评税利润范畴,无需纳入分级税率的计算基数。 第三,误认为分级税率的适用需要单独提交申请材料。实际上企业仅需在报税表对应栏位勾选即可,无需额外提交资质证明,由税务局后台核验关联实体情况。
符合资格的香港公司适用分级税率后,首200万利润的税负较标准税率降低50%,对于年利润在200万港币以下的中小微跨境企业,成本降低效应明显。 香港公司所得税分级标准的设置旨在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合规完成申报的企业可依法享受对应税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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