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程投资可以由境内自然人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所有操作需符合中国外汇管理部门、境外投资属地监管要求,以及境内外商投资准入相关规定。个人开展返程投资前需完成全链条合规备案,方可合规办理资金跨境划转及股权变更手续。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12月发布的《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修订版)》,境内自然人可通过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的方式开展返程投资,需事前完成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即原“37号文登记”)。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更新的《非本地自然人注册公司指引》、新加坡ACRA2025年11月发布的《外国自然人注册公司规则》均明确,无违法记录的境内自然人可在当地注册持股100%的商业实体,用于返程投资用途。

| 所属地区 | 注册所需核心材料 | 办理周期(2026年) | 基础注册费用区间(2025-2026) | 政策依据 |
|---|---|---|---|---|
| 中国香港 | 境内自然人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 | 3-5个工作日 | 2800-4200港元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非本地自然人注册公司指引》,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 新加坡 | 境内自然人身份证明、当地常驻董事委任文件、居住地址证明 | 7-10个工作日 | 3500-5500新元 | 新加坡ACRA2025年11月《外国自然人注册公司规则》,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 开曼群岛 | 境内自然人身份证明、资金来源证明、注册代理人推荐信 | 10-15个工作日 | 12000-18000美元 | 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2025年9月《豁免公司注册更新规则》,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未完成外汇登记开展的返程投资,属于违规跨境投资行为,监管部门可要求资金原路退回,并处涉汇金额5%以上30%以下的罚款。 实践中部分主体误以为可通过个人境外账户直接向境内企业打款完成返程投资,该操作未履行外资准入及外汇登记流程,无法完成工商股权变更,资金会被认定为非法跨境流入,面临被冻结的风险。 截至2026年4月,境内针对外资鼓励类行业的返程投资主体,可享受对应税收优惠,其中西部地区鼓励类外资企业可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为财政部2025年12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个人返程投资全流程办理周期通常为3-6个月,其中外汇登记审核周期为15-20个工作日,外资并购审核周期为30个工作日,具体以监管部门实际处理进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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