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境内非金融类企业赴香港设立公司,属于境外直接投资范畴的,需按规定完成ODI审核后方可开展设立操作,不属于该范畴的主体可直接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设立申请,无需办理ODI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2月联合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或控制权的行为,香港属于中国境外投资目的地范畴,符合上述定义的投资行为需履行ODI备案或核准程序。
需特别注意的是,ODI审核的主管部门为内地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发改部门,香港公司注册处不负责审核ODI相关资质,仅按照香港本地《公司条例》审核公司设立申请材料。
境内自然人个人出资设立香港公司的,根据2026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个人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26版)》,境内自然人以个人合法境外收入出资在香港设立公司,且不涉及境内资产对外转移的,无需办理ODI审核,可直接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注册申请。
已完成ODI备案的境内企业,使用其合法留存的境外营业利润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且不涉及境内资金新增汇出的,无需重复办理ODI审核,仅需向原备案部门提交情况说明即可。
已设立的香港公司进行股权调整、增资,且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身营业利润或境外第三方合法融资,不涉及境内资金出境的,无需办理ODI审核,可直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变更登记。
境内企业使用境内资金赴香港设立公司,需按以下流程完成ODI审核,所有流程均需在内地主管部门完成,香港本地无相关审核要求:
实践中企业可在ODI审核期间同步提交香港公司设立的前期申请材料,无需等待ODI审核通过后再启动香港本地注册流程。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线上公司注册服务优化方案》,只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董事及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法定秘书委任证明,即可通过“一站式注册服务”平台提交注册申请,审核周期为1-3个工作日。
2025-2026年香港公司设立的官方登记费用为1720港币(注册资本为1万港币的标准),如注册资本高于1万港币,需额外缴纳0.1%的资本税,最高不超过30000港币。香港公司每年需完成年审和报税,2025-2026年年审的官方费用为105港币的公司登记处年报费用+2000港币的商业登记证费用,具体以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需特别注意的是,企业未取得ODI审核通过文件的,即使完成香港公司设立手续,也无法办理境内资金汇出至香港公司账户的操作,违规通过地下钱庄、个人分拆结售汇等方式汇出资金的,将面临外汇管理部门的罚款,罚款金额为违规汇出金额的5%-30%(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2025年10月发布的《外汇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一个误区是所有主体赴港设立公司都需要ODI审核。实际上只有境内企业以境内资金出资,通过新设方式获得香港公司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情形需要办理ODI审核,自然人以合法境外收入出资、企业使用境外留存利润出资的情形均无需办理ODI审核。
第二个误区是ODI审核通过后无需履行后续义务。根据2026年3月商务部发布的《境外投资年度报告管理办法》,完成ODI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需在每年6月30日前提交上一年度境外投资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香港公司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投资收益情况等,未按时提交的企业将被列入境外投资异常名录,3年内不得提交新的境外投资申请。
第三个误区是香港公司设立后可直接在境内开展经营活动。香港公司属于境外法人主体,如需在境内开展经营性活动,需按内地《外商投资法》的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常驻代表机构,否则属于无照经营,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违法所得的1-5倍。
首先是资金出境合规,完成ODI审核的企业可合法将境内经营所得资金汇至香港公司账户,用于公司运营、采购、对外投资等活动,不会被认定为逃汇、套汇行为,避免外汇处罚风险。
其次是利润回流合规,香港公司开展经营产生的合法利润,可通过分红、股息、技术服务费等方式合法汇回境内,境内企业取得该部分收入后可按规定享受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降低整体税负成本。
此外符合鼓励类境外投资领域的企业,完成ODI审核后可申请内地各级政府的境外投资专项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为实际投资金额的5%,具体补贴标准以各地商务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来源:商务部2025年12月发布的《鼓励类境外投资目录(2025版)》配套支持政策)。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