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持有香港公司的企业主、跨境从业者需按香港合规要求完成香港公司周年申报,截至2026年4月,该业务无需赴港线下办理,可通过香港官方平台全程线上提交,申报要求与香港本地运营公司完全一致,无韶关地域特殊豁免条款。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修订、2025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条例》(第622章)要求,所有在香港注册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需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届满后42日内提交周年申报表,无论实际运营地位于韶关或其他境内外区域,均需遵守该时效要求。

| 逾期时长(自周年日届满42日起算) | 2025-2026年度罚款金额(港元) | 政策来源 |
|---|---|---|
| 不满3个月 | 870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修订《公司(费用)规例》 |
| 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 | 1740 | 同上 |
| 6个月以上不满9个月 | 2610 | 同上 |
| 9个月及以上 | 3480 | 同上 |
需特别注意的是,逾期时长超过12个月的香港公司,将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列入强制除名名录,韶关境内的实际控制人后续办理香港银行开户、跨境贸易备案、香港商标续展等业务时,将受到关联限制。
有部分韶关申报人认为香港公司无实际经营、已申请税务零申报即可豁免周年申报义务,该认知不符合合规要求。周年申报为香港公司注册处管辖的信息更新义务,与香港税务局管辖的税务申报属于两项独立的合规要求,二者互不替代,即使公司无运营也需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
有部分韶关申报人认为办理香港公司周年申报需赴港提交材料,截至2026年4月,香港公司注册处已全面实现周年申报全流程电子化,申报人在韶关即可完成全部操作,无需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有部分韶关申报人认为逾期缴纳罚款即可消除所有不良记录,若公司连续2个年度未完成周年申报,即使后续补缴罚款,该失信记录也将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系统留存3年,影响公司后续合规资质申请。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