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4年10月修订的《公司条例》(第622章)操作指引,所有存续的香港本地公司,需每年在成立周年日届满后42日内完成更新周年登记表的提交,属于法定合规义务。
截至2026年4月,该政策无调整,适用范围覆盖所有本地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仅已提交撤销注册申请、处于正式清盘程序的公司可豁免申报义务,休眠公司仍需提交简化版申报表格。
实践中,线上提交的申报材料通常1-3个工作日可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在注册易平台下载已登记的周年申报表电子凭证;线下递交的申请审核周期为5-7个工作日,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凭证。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08条规定,未在规定窗口期提交更新周年登记表的公司,将按逾期时长产生阶梯式罚款。2025-2026年罚款标准为:逾期不足1个月罚款870港元,逾期1-2个月罚款1740港元,逾期2-3个月罚款2610港元,逾期3-6个月罚款3480港元,逾期超过6个月最高可处50000港元定额罚款,同时失责董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每日700港元的持续失责罚款,数据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月发布的逾期申报处罚指引。
需特别注意的是,部分主体认为未开展实际经营、无银行流水的公司可豁免周年申报,该认知不符合现行法规要求,休眠公司仅可提交简化版表格,不得豁免申报义务。
另有部分主体提前超过1个月提交申报材料,该类申请会被注册处直接驳回,申报窗口期仅为周年日之后42日内,不得提前申报。
按时完成更新周年登记表的公司,注册处会将其存续状态标记为“正常存续”,可正常办理银行账户年检、跨境业务公证、商标续展、对外投资备案等后续业务,合规记录良好的公司在跨境合作、融资尽调过程中可信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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