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香港公司大陆投资公证,是香港商事主体在北京开展投资类活动前,需按内地及香港两地法规完成的强制性公证转递程序,是北京市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外商投资申请的必备前置材料。
根据2025年1月北京市商务局发布的《北京市外商投资登记材料清单》,香港公司涉及以下北京地区业务时,需提交对应公证文书:
根据2024年12月香港律政司发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办理公证文书操作指引》,香港法人出具的用于内地的商事公证文书,需经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签署后,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方在内地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2025年1月司法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公证认证管理细则》,境外主体在内地办理投资登记时,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需完成上述公证转递程序,不得直接使用香港公司注册处出具的原始文件。 截至2026年4月,上述两项政策均处于有效执行状态,后续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
办理北京办理香港公司大陆投资公证,需提交的基础材料包括:

根据2024年11月香港法律服务业监管委员会公布的公证服务收费指导标准,2025-2026年基础北京办理香港公司大陆投资公证的服务费用区间为港币3800-8500元,涉及多份附加文件公证的按每份港币1200-2500元累加费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费统一为每份港币800元,全部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2024年12月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公布的转递服务时效,基础公证转递的办理周期为3-7个工作日,涉及需要额外核实股东背景、资质文件的项目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办理周期以官方实际处理进度为准。
实践中存在较多申请人对公证要求的认知偏差,常见误区包括:
| 公证类型 | 适用北京地区投资场景 | 核心补充材料 | 2025-2026年费用区间 |
|---|---|---|---|
| 基础主体资格公证 |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普通股权收购 | 无额外补充材料 | 港币3800-6200元 |
| 含授权委托的主体资格公证 | 委托北京本地人员办理全部投资手续 | 授权委托书 | 港币5200-7800元 |
| 前置审批行业专项公证 | 投资金融、医疗、教育等需前置审批的行业 | 对应行业资质证明 | 港币6800-12000元 |
| 涉诉专项公证 | 参与北京地区民商事诉讼、仲裁 | 对应案件受理通知书 | 港币4500-7200元 |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香港公司的上层股东为自然人,需额外提供股东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供公证人核实身份。 若香港公司的上层股东为其他境外法人,需额外提供该法人的同等公证文件,直至穿透至最终自然人或公开上市主体。 实践中,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公证文书上需明确标注拟设立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拟收购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标注对应信息的文书可能被要求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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